此次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包括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鼓励类新增了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个门类,限制类新增了民爆产品门类;淘汰类新增了船舶和民爆产品等门类。
此次修订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以及落实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注重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支持。同时,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对限制类的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做出更明确界定,并提高了准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