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4月6日下发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从2011年4月6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通知称,从2011年4月6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1个百分点,由0.40%上调至0.5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60%上调至2.85%。从2011年4月6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50%上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00%上调至4.20%。
通知还称,从2011年4月6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