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企联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协会中心
协会简介
企联章程
组织机构
部门设置
协会媒介
代管协会
新会员入会条件
入会条件
邀请函
申请表
登记表
团体会员
新闻综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新闻综览>> 新闻综览
天然气利用政策公布 天然气化工发电部分被禁
更新日期:2012年11月5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天然气利用政策》,政策对天然气用户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四类。根据政策规定,居民用气、公共设施用气以及车船用气都被列入优先类用气名单。而包括陕、蒙、晋、皖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和天然气制甲醇都被列入禁止类。

 

  除此之外,天然气制化肥用气也被限制颇多,此次限制类规定的目录中,已建的合成氨厂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扩建项目、合成氨厂煤改气项目;以甲烷为原料,一次产品包括乙炔、氯甲烷等小宗碳一化工项目;新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项目等都被列入限制类名录。

上一篇:农业部:力争到2020年粮食增产1000亿斤以上   下一篇:家电下乡将于明年1月底全部执行到期

合肥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 合肥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霍邱路6号 邮编:230001 EMAIL: 1161590375@qq.com TEL: (0551)65136583 FAX: (0551)65136583
 技术支持:新干线网络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902340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1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