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企联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协会中心
协会简介
企联章程
组织机构
部门设置
协会媒介
代管协会
新会员入会条件
入会条件
邀请函
申请表
登记表
团体会员
新闻综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新闻综览>> 新闻综览
中国拟扩大车船税优惠范围鼓励新能源车船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9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除保留现行条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优惠外,还增加了税收优惠的情形。

  具体规定为: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免征车船税。

上一篇:四部委:国有创投投资中小企业可豁免转持   下一篇:国务院拟出台条例明确国家赔偿怎样赔付问题

合肥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 合肥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霍邱路6号 邮编:230001 EMAIL: 1161590375@qq.com TEL: (0551)65136583 FAX: (0551)65136583
 技术支持:新干线网络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902340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1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