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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改革有望扩大试点范围
更新日期:2011年12月9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称,未来房产税进一步推进的大方向已经明确,今年年底将会对重庆、上海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届时会讨论和决定下一步扩大试点的方案。

 

  贾康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最近财政部领导表达了对房产税改革试点积极总结经验和考虑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意见,这是一个很明确的政策信号。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改革逻辑里面,将会认识和思考怎样在中国进一步打造财产税,怎样使房地产调控在制度建设方面得到更多实质性推进以及怎样深化配套改革、构建地方税务体系,怎样强化从收入到财产的再分配机制,怎样抑制房地产在运行中间的泡沫等。“至于是哪些城市,目前还很难确定”。总而言之,未来的房地产调控大方向是以房产税等经济手段来逐步替换“限购令”这样的行政手段。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人大教授安体富向本报记者表示,他认为未来房产税肯定会扩大试点,直至全国推行。今后其试点范围的扩大,应该还是首先面对发达的大中城市,也就是高房价地区,以便抑制其房价的过快增长,发挥房产税的调节作用。他认为房产税今后扩大试点时,应逐步改革其征管方案。目前征收对象狭窄,只涉及新房和别墅豪宅等情况。今后新的试点应该将居民现有大户型和单价高的住宅也逐步纳入,而不只是针对新房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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