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合肥市企业劳动用工
管理大讲堂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市企业联合会各县(市)区(开发区)分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的要求,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劳动法规,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提升用工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将继续举办第二期合肥市企业用工管理大讲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由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主办,合肥市企业联合会协办
二、讲座时间:2017年10月25日下午2:30至5:10
三、讲座地点: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
四、讲座内容: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与劳动法规解读
五、主讲人:陈锋 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庭庭长
六、相关要求:
1、参训人员为合肥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管理人员。
2、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原则上每单位安排1-2人参训,采取自愿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仲裁院报名。
3、各县(市)区(开发区)仲裁院负责本地报名工作,于10月25日下午2:20前,组织辖区单位参训人员入场;市企联各县(市)区(开发区)分会要积极配合仲裁院做好工作。
4、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组织,确保安全。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参训人员报名表(附件2)于10月23日前报送市仲裁院。
5、联系人:市仲裁院刘伟,电子邮箱2258211@qq.com,电话63536519,手机18019957334;市企联朱晓宁,电话65135723,手机13956062366。
附件1:各县(市)区(开发区)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参训人员报名表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企业联合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
附件1
各县(市)区(开发区)参训人员
名额分配表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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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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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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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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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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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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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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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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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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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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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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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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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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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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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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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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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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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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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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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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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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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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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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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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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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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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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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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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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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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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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参训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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