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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经信运行〔2015〕90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5合肥企业50强暨
安徽企业1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委属行业协会,市企联各县区分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国企联部署,我市开展的“合肥企业50强”发布工作,至今已六届,已逐步成为展示合肥企业风采的重要品牌之一,对激励广大企业争先进位,为合肥“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4年,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健康较快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保持“两位数”,总量跻身或接近全国省会“十强”。为充分展示我市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企业的实力和风采,根据省经信委、企联通知要求(皖经信综合函〔2015〕138号),市经信委、市企联决定开展第七届“合肥企业50强”申报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向国家和省企联推荐符合“中国企业500强”、“安徽企业100强”、“安徽制造业企业100强”、“安徽服务业企业100强”入围条件的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1.2015合肥企业50强申报标准:
凡在合肥辖区内注册二年以上(含二年)、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2014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合肥企业50强”、“合肥制造业企业30强”、“合肥建筑业企业20强”;营业收入达到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各类服务业企业,均可申报“合肥服务业企业20强”。
2.2015安徽企业100强申报标准:
凡在安徽辖区内注册二年以上(含二年)、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各类企业;2014年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4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各类企业(除在华外资、港澳台独资及控股企业外),均可申报安徽企业100强;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各类制造业企业均可申报安徽制造业企业100强;营业收入达到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各类服务业企业,均可申报安徽服务业企业100强。申报2015中国企业500强(综合类)的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应达到200亿元(人民币)以上。
二、申报资格
1.申报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
2.属于集团公司总部设在我市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如果其财务报表最后能合并到母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中,且企业在我市辖区内,其母公司如果不参加合肥企业50强申报,该企业可参加“合肥企业50强”申报排序,但不能推荐参加“安徽企业100强”申报排序,其母公司可参加“安徽企业100强”及“中国企业500强”推荐申报排序。集团总部设在外省(市)的,其子公司在我市辖区内,并符合申报条件,该子公司只能参加“合肥企业50强”、“安徽企业100强”的申报排序,但不能推荐参加“中国企业500强”的申报排序。
凡符合上述申报资格和条件的各类企业,都可参加申报。申报企业应严格按《填表说明》(附件1)认真准确填报,主要填报12项年度指标:营业收入、海外收入、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纳税总额、研发费用、员工总数、海外员工、海外资产。其中50强最终的入围指标按国际通行方式依据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依次确定排序,并推荐入选“安徽企业100强”、“安徽制造业企业100强”、“安徽服务业企业100强”和“中国企业500强”候选企业。所有指标均按企业合并报表的数据填报。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1.2015“合肥企业50强”申报工作,从发文之日起截止5月10日结束。
2.各申报企业请在截止时间前,按《填表说明》(见附件1)要求,认真准确填好申报表。凡营业收入高于20亿元低于24亿元的各类企业,均可填报《2015合肥企业50强申报表》(见附件2),其中申报“2015合肥制造业企业30强”、“2015合肥建筑业企业20强”、“2015合肥服务业企业20强”的企业也填此表;凡营业收入24亿元以上的企业,填报《2015安徽企业100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上述申报表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盖章、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主管部门确认盖章,连同2014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复印件【主要是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等两份】,一并邮寄快递或直接报送到合肥市企业联合会。(《申报表》及有关复印件正式报送前,先向市企业联合会发送《申报表》传真件)。
5月20日前,市经信委、市企联把符合申报“安徽企业100强”、“安徽制造业企业100强”、“安徽服务业企业100强”和“中国企业500强”条件的我市候选企业名单(含申报表及相关审计报表),一并报送(推荐)给省经信委、省企联。
3.为避免重复填表,凡达到“2015合肥企业50强”、“安徽企业100强”申报标准的企业,无论申报或兼报何种类型,只需填报相对应的申报表。如达到“安徽企业100强”申报标准的,只需填报《2015安徽企业100强暨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市企联在收到申报表后统一归类。
四、几点要求
1.本次活动是对我市企业发展情况的一次全面的、有权威的、影响较大的评价宣传。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市企联各县区分会,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内符合申报资格和入围条件的企业,要主动联系,积极做好申报推荐与催报工作,力争使符合50强企业入围标准的所有企业都能参加申报。
2.为保证企业50强申报排序分析研究的公平、公正、客观,申报排序工作不收费用。主办单位将邀请相关部门对入围企业的申报数据进行核实。入选企业由主办单位统一颁发证牌。
3.申报企业应在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后,依据年度审计报告提供的统计资料填报,以确保填报数据准确、真实。
4.为避免发生符合申报“安徽企业100强”条件的企业漏报,请申报企业务必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企联。
联系人:朱晓宁 刘 林 龚云霞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花园街2号楼5楼。
通讯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花园街79号物管办转市企联。
邮 编:230001
电 话:65135723、65137231、65136583
传 真:65135723、65136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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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images/file/20150421/20150421083145324532.doc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企业联合会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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