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采取更为市场化的方式化解产能过剩
10月中旬,国务院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国政府有关化解产能过剩的各项工作陆续铺展开来。据《指导意见》,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严控土地供给是化解产能过剩至关重要的一环。
近日,国土部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做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采取加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统筹管控、严把新增产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闸门、认真开展违规项目用地清理、坚决取消损害公平竞争的国土资源优惠政策、促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和企业兼并重组、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以及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力度七项措施,做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相关工作。
国土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表示,此次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措施的一大亮点是更加尊重市场规律,要求坚决取消损害公平竞争的国土资源优惠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工业和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得以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严禁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招商引资严禁以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或补贴、返还等各种形式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商引资。
董祚继表示,另一个措施是促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和企业兼并重组。国土资源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完善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企业主动退出过剩行业,支持市场主体参与改造开发。对产能过剩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开发转产的,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不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建设容积率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