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项新政策,辽宁省省本级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由上一年的4800万元猛增到1亿元、省本级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省本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对各市建立的创业种子基金额度按10%比例进行补贴、省财政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中小微型企业“专精特新”专项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