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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合肥力争培育百户小巨人企业
更新日期:2012年2月15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核心提示

    从今年起,我市将组织实施“十二五”高成长性企业百家培育工程。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到2015年,全市力争培育100户以上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目标型工业企业。

    培育百户产值超10亿元企业

    按照“十二五”构建“6+10”产业体系的要求,我市将着力打造6个千亿元级产业和10个五百亿元级产业。“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培育一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经信委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末,这批高成长性企业总量规模有望突破5000亿元,约占全市工业总量的三分之一。

    按照“扶优扶强、抓主抓重”的原则,我市将培育发展一批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的高成长性企业。预计到2015年,力争培育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目标型企业10户以上,超50亿元企业20户以上,超10亿元企业100户。

    备选企业总部须落户合肥

    据介绍,列入培育工程的企业原则上从“十一五”末产值亿元以上企业中筛选,同时“十二五”期间企业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增幅高于全市或行业平均增幅,到2015年,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或超过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为发展总部经济,带动相关配套企业来肥发展,备选培育企业总部(含销售总部)必须在合肥注册。

    列入培育工程的企业将获得何种奖励?据了解,在享受市政府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基础上,入选企业还可享受“真金白银”的特殊支持政策。根据设立的“企业增长奖”,对产值超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目标型企业,若完成当年考核目标,将分别获得100万元、300万元和500万元的奖励。

    两年未完成目标将被淘汰

    此次培育工程还引入淘汰机制,对列入培育工程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培育期内,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并能实现晋档的企业,将及时进行奖励政策兑现;当年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企业,将不予奖励;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企业,则将被淘汰出局,终止其参与培育工程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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