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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22日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说,个人所得税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的政策还将进一步研究。
此前有媒体报道,《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上报国务院。其中,个税调整的一个最大突破就是确定了一个方向:个人所得税将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均对现行的个税征收方式表达了不满,认为个税起征点太低,既达不到抑制贫富差距的效果,也客观上增加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任正隆就提出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研究降低个税税率;或现有税率不变,提高纳税级差;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随后,有关部门加紧研究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其中涉及两大难题:一是如何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二是存在的巨额社保缺口,以及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对工资性收入提高的部分抵消。
张平曾在公开场合表示,中国将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这样的背景下被摆上台面,并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张平的表述,间接表明改变过去个人缴纳个税的不合理因素,以家庭为征税主体,已被纳入重点考虑范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则认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是最为合理的形式,这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较为常见。征个税的主要目的是为调节分配,其次才是聚集社会财富,许多家庭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负担较重,尤其是单职工家庭,征个税显然不利于家庭的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