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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收紧房贷 禁向囤地开发商贷款
更新日期:2010年3月28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就备受舆论关注的房地产信贷问题,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26日晚回应说,已对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提出四大防控要求,包括禁止对囤地捂盘的地产商发放新增贷款,查处其重复抵押问题,对78家退出地产的央企相关贷款项目不予授信,监测查处贷款违规流入股市、房市。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配合国务院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查处房地产企业违规行为。他证实,银监会已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做好房地产贷款风险的防控工作,包括四个重点要求。

    其一,经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应将其列入警示名单,不得对其发放新增贷款,已有贷款要切实采取保全措施。

    其二,对上述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所持有土地作为贷款抵押品的,各银行应认真查处可能存在的重复抵押问题,并对抵押率进行扣减。

    其三,对国资委公布的78家不以房地产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对非在建工程为抵押贷款的一切项目,不受理授信申请,已授信的要保全,并要停止对其新增授信。

    其四,要求商业银行监控信贷风险,做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通过“受托支付”、“实贷实付”的贷款使用支付方式,加强对贷款用途及贷款使用的管理。对于监测到的贷款违规流入股市、房市问题要坚决查处,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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