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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声明
更新日期:2010年4月21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声 明

  近期,我中心获悉有部分单位或组织以举办创新基金项目有关培训、项目验收介绍登记和立项项目信息发布等活动为名,向有关企业发送相关材料,要求企业参加上述活动并支付高额费用。对此我中心声明如下:

  一、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政府专项基金。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是经科技部、财政部授权对创新基金进行管理的法定机构。我中心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上述以收费为目的的各种活动,上述活动与我中心没有任何关系;是否参加上述活动,对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和验收等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二、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签订合同以及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对类似的收费行为,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慎重对待,以免上当受骗。如有疑问请向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咨询。

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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