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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详解居民阶梯电价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2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大多数家庭电费支出将保持基本稳定”——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详解居民阶梯电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日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居民用电价格关系千家万户,记者就此采访了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主要考虑建立三个方面的机制

        问:为什么要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答:目前,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是许多能源紧缺国家为应对能源价格高涨、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我国全面实行居民阶梯电价,主要是考虑建立三个方面的机制:一是合理的电价机制。居民用电位于电网供电最终端,电压等级最低,供电成本最高,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至2倍。而我国居民用电价格低于工业电价,导致各类用户之间交叉补贴。实行阶梯电价,有利于改善我国电价结构,促进其逐步趋于合理。

        二是公平负担的用电机制。居民电价低于供电成本,造成用电越多的居民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居民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通过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可以考虑不同居民承受能力,既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保持基本稳定,又能促使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多负担电费,建立合理的公平负担机制。

        三是促进节能减排的机制。通过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可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引导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调整用电行为,促进合理、节约用电,从而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分三档价差相对平缓

        问:居民阶梯电价为什么要分成三档?

        答:从国内外阶梯电价的实践情况看,阶梯电价有二至六档,甚至更多。总体而言,划分的档次越多,操作越复杂。

        在拟定我国阶梯电价政策过程中,意见主要集中在两档与三档之分。分两档是将居民用电量分为基本生活电量和非基本生活电量;分三档的第一档为居民基本生活用电量,第二档为正常合理用电量,第三档为满足较高生活质量的用电量。

        分两档虽操作相对简单,但两档之间价差较大,第二档居民电费增支压力较大。分三档概念明确,价差相对平缓。经综合考虑,建议我国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

按覆盖一定比例的居民数量确定各档

        问:各档电量的确定为什么以覆盖率为依据?

        答: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关键是各档电量的确定,其中第一档电量如何确定是核心问题。

        电量分档有三种可选方法。统计部门统计的户均用电量是各地城乡居民家庭的平均用电量,数额较低;按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量,在家用电器范围、使用时间等方面很难取得统一意见。比较而言,按覆盖一定比例的居民数量确定各档电量标准,能够解决各地用电量差距较大的矛盾,保证相对公平。

        据统计,2009年全国户均用电情况为,每月110千瓦时可满足70%家庭用电需要;每月140千瓦时可满足80%家庭用电需要;每月210千瓦时可满足90%家庭用电需要;每月270千瓦时可满足95%家庭用电需要。

        第一档电价在3年内保持基本稳定

        问:按照目前的方案,居民阶梯电价各档电价水平是如何安排的?

        答: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总体目标是保障大多数居民用电价格基本稳定。同时按照用电量增长,电价呈分段累进递增。其中,第一档电价维持现行电价水平基本不变;第二档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水平;第三档电价高于正常水平,适当体现资源稀缺状况,补偿环境成本。

        鉴于第二、三档目标电价与目前实际电价水平差距较大,短期内难以到位,我们建议,起步阶段致力于先建立机制,适当控制电价水平,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其中,第一档电价近期维持现行电价水平基本不变,并在3年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价起步阶段提价10%左右,今后随其他行业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并略高于平均提价标准;第三档电价起步阶段每千瓦时电提高0.20元,今后按照略高于第二档调价标准的原则调整。

        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

        问:居民阶梯电价两个方案有什么不同?

        答:方案一,第一档电量按覆盖7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初步统计,全国平均为110千瓦时,即全国月用电量在110千瓦时以内的居民家庭户数占总居民家庭户数的比例达到70%,起步阶段电价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按覆盖9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210千瓦时,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5分钱;第三档为210千瓦时以上,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0.2元。

        方案二,第一档电量按覆盖80%“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140千瓦时,起步阶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按覆盖95%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全国平均为270千瓦时,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5分钱;第三档为270千瓦时以上,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千瓦时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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