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经营状态进一步改善和包袱基本化解,以三大运营商为代表的资源性央企和以上海贝尔为代表的竞争性央企,上缴红利比例会进一步提升。
继去年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之后,国资委于近日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公众关心的央企“十二五”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一一作出回应,并回答了关于“国企上缴红利过低”的质疑。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表示,随着国有企业经营状态进一步改善,尤其是国有企业包袱基本化解以后,国有企业上缴红利比例将进一步提升。
那么最终提到一个什么水平?邵宁给出的答案是,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提到国内上市公司分红的平均水平是一个比较合理的状态。
440亿元红利属误读
日前,有媒体刊登了一篇《2010年国企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上缴红利440亿》的报道。文章指出,以上年实现利润按比例征收央企红利为主而实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8年、2009年分别为547.8亿元、873.6亿元,2010年约为440亿元。而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0年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只拿出5%左右上缴“红利”。
文章迅速引发坊间激烈争辩。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撰文炮轰石油石化、电信等央企“吝啬程度在全球领先,而福利之优厚同样在全球领先。”
“440亿元的红利数据属严重误读。”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介绍,财政部征收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是针对央企而言,所以,虽然国企2010年的利润达到2万亿,但由财政部征收的红利不能以此为基数;其次,2011年即将征收的央企红利,才是以2010年的央企利润为基数进行上缴的。前述文章错误地认为,2010年央企获得了巨大的利润,却只上缴了440亿元红利。
提升上缴比例
那么,央企2010年上缴红利究竟多少?据国资委相关人士透露,中央企业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621亿元,在计提法定公积金后,按照10%-15%的比例,预计央企2010年上缴红利约630亿元,而非440亿元。
“2009年,我们同口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315亿,去年大概600亿出头,增长幅度差不多将近一倍,因为提高了上缴比率。”邵宁表示。
2007年,国务院确定了中央企业按照企业合并报表净利润8%的综合比例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其中包括三大运营商在内的资源类企业按10%、一般竞争企业按5%上缴。
2010年11月,国务院将资源类企业上缴比例提升至15%,一般竞争企业提升至10%,军工和科研企业维持5%的比例。
“当时2007年考虑按照比较低的比例去征收,主要是两个方面的考虑。”邵宁解释道,首先国有企业的包袱还很重,需要很多钱卸包袱,其次企业也需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邵宁指出,随着今后国有企业经营状态进一步改善,尤其是国有企业包袱基本化解之后,央企上缴红利比例会进一步提升。最终,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提到国内上市公司分红的平均水平是一个比较合理的状态。
邵宁强调,“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的净资产平均每年增长15.6%,基本五年翻倍。净资产的增长很大程度上是利润转化,“这好像是家里有一笔储蓄,平常不用存在银行里,一旦需要可以取出来使用。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属于国家、属于全体人民的一笔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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