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7月27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听取全市投资、招商引资、工业经济运行和财税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以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为全省发展大局多作贡献。市委书记孙金龙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今年上半年,全市GDP增长16.3%,增幅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中部省会城市首位。1~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2818.29亿元,超过2009年全年总量,同比增加817.47亿元;实现增加值748.38亿元,增长2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69.51亿元,超过2008年全年总量,增长32.3%,其中工业投资751.23亿元,相当于2009年全年水平,增长40.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6.96亿元,同比增长19.1%,上半年即已超过2007年全年总量,1~7月份与2008年全年相当。财政收入354.7亿元,超过2009年全年水平,增长35.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75.2亿元,增长38.4%;招商引资总量1223.2亿元,相当于2010年全年水平,增长50.3%,其中实际利用外资10.3亿美元,增长48.1%。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快速发展,1~7月份,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投资343.7亿元,增长60.1%,高于工业投资增幅19.4个百分点;实现产值811.2亿元,增加值228.9亿元,增长33.2%,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30.6%,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实施“十二五”规划,在上半年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基础上,全市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工业生产步伐加快,新兴产业迅猛发展,招商引资成效显著,投资结构继续优化,城乡市场较为活跃,财政收入大幅增长,财政支出惠及民生,外贸总值再创新高,跨越赶超势头强劲。同时,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市上下思发展、抓发展的热情持续高涨。在当前宏观环境下,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难能可贵。这些都为市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做好下半年工作,要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于下半年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密切关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持加快发展与转型发展同步推进,坚持创新发展与承接转移紧密结合,坚持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相得益彰,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省、市党代会召开。
会议强调,“十一五”时期,我们在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大分化、大调整的格局中抢抓机遇,敢于“无中生有”,善于“小题大做”,培育壮大了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已经进入了“挂果摘收”的阶段。在国家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的情况下,京东方六代线今年有望实现产值80亿元,相当于4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赛维LDK合肥项目举行了一期达产暨二期启动仪式,今年产值将超过30亿元,相当于15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这些都启示着我们,在当前国内外企业处于重组、调整、转移的重要时期,我们一定要有大思维、大思路,在不放弃中小企业的同时,要耐得住寂寞、沉得住气、静得下心,对于看准的好项目大项目要果断决策、及时出手。特别是对于县域经济来说,现在已经成为全市工业化的主战场,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招大企业、引大项目的决心和信心,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对中小企业、中小项目,要集中建设厂房,提高承载能力;对大企业、大项目,要集中资源,优先保障用地。要克服“功利思想”和“急躁情绪”,广开渠道、广纳信息,在招大引强上实现更大突破。
会议要求,要继续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必须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核心是突出一个“快”字。当然,我们所说的“快”,不是原则上的“快”,不是“萝卜快了不洗泥”,而是要按照“合法高效”的要求,把“快”体现在每个具体环节上,做到加快加快再加快,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验收、早投产、早见效。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各级领导班子都要直接为人民群众和投资者服务;要认真执行土地利用“双向约束”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让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实质性地、合法地开工建设。城乡建委、国土、规划、环保、人防等部门和单位都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服务企业的意识,特别是供电、消防等有关单位在严格执行标准的基础上,要不断解放思想、见贤思齐,与发达地区等高对接,在服务细节上下功夫,为项目快验收提供保障。
会议强调,要严禁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设,并将其作为推进城乡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近年来,合肥的“大建设”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之所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拆违”,得益于我们在城市建设中坚持“先拆违、后拆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拆除违法建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一定要巩固这些来之不易的成果,对违法建设,不论是谁,都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这是对基层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检验。凡是有违法建设的,都要严肃追究所在县区负责人的责任,对其所在的街道、社区和城管部门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