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需求作为最终需求,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加快消费结构升级,是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着力点。我省抢抓“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一系列促消费政策,推动城乡消费市场持续繁荣。去年全省城镇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61.2亿元,同比增长18.2%;农村市场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9.4亿元,同比增长17.5%。
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为促进农村消费水平提升,近年来我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大力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网络,提高配送能力,尤其是鼓励在乡镇和大的行政村建设商贸综合服务中心,提升“万村千乡工程”。去年累计建设农村商品配送中心395个、农家店2.8万多个,农家店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和70%以上的行政村,进一步优化了农村消费环境,让广大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
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极大地拓展了消费增长空间,消费结构迅速升级,大类商品普遍旺销。据统计,去年吃、穿、用类商品同比增幅均超过30%,而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金银珠宝、家用电器、汽车等消费结构升级类商品销售大幅攀升,同比分别增长59.4%、47.5%、34.6%、21.1%,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了切实改善和提高。
与此同时,限额以上流通企业对消费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显现。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省限额以上流通企业4837家,实现消费品零售额连续7个月保持30%以上的增幅。全年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47.3亿元,同比增长33.4%;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贡献率达77.5%,同比提高20.3个百分点,拉动零售总额增长14个百分点。
去年,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呈现区域齐头并进的发展态势。皖江示范区建设进程加速、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等政策出台,推动了区域协调发展。各市累计销售增幅均在17.5%以上,其中合肥、铜陵、芜湖等11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