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企联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协会中心
协会简介
企联章程
组织机构
部门设置
协会媒介
代管协会
新会员入会条件
入会条件
邀请函
申请表
登记表
团体会员
新闻综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新闻综览>> 新闻综览
工信部公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更新日期:2009年7月29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工信部6月25日晚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规则》,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各类别产品。重点是首次开出了新能源汽车产品三大准入条件: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经工信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该规则将新能源汽车产品分别划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燃料电池车、氢发动机汽车和二甲醚汽车属于起步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为动力的混合动力乘用车、商用车,以及纯电动汽车都属于发展期;镍氢电池、铅酸蓄电池生产的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商用车都属于成熟期产品。

中投顾问汽车分析师李胜茂说:“之前最被业界看好的比亚迪双模电动车,属于锂电池汽车,在这个准入规则中被划分为发展期产品,未来虽可以批量生产,但只能在批准区域、范围内销售使用。”

他说:“之所以国家在把发展重点从锂电池转变为镍氢电池,主要原因是,镍氢电池的技术比锂电池更成熟,矿产资源更充足,未来能使新能源汽车更易进入到商业化阶段。”该规则另外一层重要含义则是,为国家以后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以及十城千辆示范工作做前期铺垫,将来各汽车企业将根据该标准申请、上报自己的新能源车型。
上一篇: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详细规定出台   下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的通知

合肥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 合肥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霍邱路6号 邮编:230001 EMAIL: 1161590375@qq.com TEL: (0551)65136583 FAX: (0551)65136583
 技术支持:新干线网络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902340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1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