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企联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协会中心
协会简介
企联章程
组织机构
部门设置
协会媒介
代管协会
新会员入会条件
入会条件
邀请函
申请表
登记表
团体会员
新闻综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新闻综览>> 新闻综览
五部门出台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
更新日期:2009年8月6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年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商务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制定《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经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商务部部长 陈德铭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周小川


中国银监会主席 刘明康


中国证监会主席 尚福林


中国保监会主席 吴定富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上一篇:国务院要求推动汽车业兼并重组   下一篇: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

合肥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 合肥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霍邱路6号 邮编:230001 EMAIL: 1161590375@qq.com TEL: (0551)65136583 FAX: (0551)65136583
 技术支持:新干线网络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902340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1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