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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要求落实严格的宅基地用地制
更新日期:2010年3月17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国土资源部3日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要求探索宅基地管理新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控总量盘活存量、逐步引导农民居住适度集中、因地制宜地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村改造。

国土资源部网站3月4日消息,国土资源部3日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通知》要求,在保障农民住房建设用地基础上,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凡村内有空闲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鼓励通过改造原有住宅,解决新增住房用地。

《通知》还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建设发展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按规划、有步骤的推进农村居民点撤并整合和小城镇、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民居住建房逐步向规划的居民点自愿、量力、有序的集中。对因撤并需新建或改扩建的小城镇和中心村,要加大用地计划、资金的支持。对近期规划撤并的村庄,不再批准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应向规划的居民点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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