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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建立“三个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更新日期:2010年3月17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收入分配问题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逐步扩大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所占的比重,以及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的比重。我们认为应该把这一要求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去,并且把它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考核目标。”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9日表示。

  邹震是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9日在梅地亚中心举行主题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中国工会作用”的集体采访上,回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作上述表述的。

  邹震介绍说,收入分配问题引起广大职工的关心和关注。全总的相关调查显示,75.2%的职工认为当前收入分配不太公平,有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过低是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中最大、最突出的问题。

  对此,邹震表示,要完善社会收入分配制度,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关键是建立“三个机制”,即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的保障机制和工资的集体协商机制。比如,在国有企业,应该建立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工资收入的增长相挂钩的机制。

  “要进一步加大有关工资分配的立法力度,进一步出台工资条例,同时,我们建议全国人大对刑法进行修订,增加‘欠薪罪’,明确对欠薪逃匿等恶劣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邹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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