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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试点我国政府补贴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更新日期:2010年7月7日 浏览次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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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6日举行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实施仪式,拉开了我国首批五城市试点政府补贴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序幕。
深圳市政府宣布,在国家为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的基础上,将为两款车分别最高追加3万元和6万元补贴。到2012年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数量力争达到2.5万辆。
出席启动仪式的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我国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有利于加快启动私人消费市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有利于把握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抢占新一轮竞争的制高点。
启动仪式当天,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联合在深圳举行全国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会议,对我国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以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调动消费者积极性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最终动力。今年6月1日,四部委联合发布通知,确定在深圳、上海、长春、杭州和合肥五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按电池能量每千瓦时3000元给予补贴,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张少春在会上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已上升为我国的国家战略,随着技术逐渐成熟,我国已经具备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基础和条件。当前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推进产业化进程。今年中央财政已安排4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
为加快推进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张少春强调,在中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基础上,试点城市对新能源汽车购置也要安排一定补贴资金,并在上牌年检、停车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企业要让利销售,尽快研发适销对路的车辆,抓紧建立售后服务、应急处理和电池回收体系,让消费者愿意购买、放心购买。
此外,要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充电站等基础设施,消除消费者使用方面的担忧;积极探索整车租赁、“裸车”销售和电池租赁等新型商业推广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产品开发和上市步伐,满足示范推广购车需要;搭建开放的市场平台,制定统一的扶持政策,鼓励外地汽车企业积极参与,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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